19.妊娠期或哺乳期乳腺癌怎样诊治?

19.妊娠期或哺乳期乳腺癌怎样诊治?

分类:乳腺肿瘤 最后更新: 2018-06-25 日期:2018-06-25

  妊娠期或哺乳期乳腺同样可以患癌。此类病人一般年龄较轻,平均在35岁左右。由于该阶段体内雌激素水平偏高,肿瘤生长较快。因该期乳房发育胀大,常掩盖肿物而易造成,所以到医院确诊时往往已属晚期。如能早期发现和治疗,其预后并不比同期普通乳腺癌差。

  因此,妊娠、哺乳期妇女发现乳腺肿块,应及时就医,不应过分考虑子女或哺乳而延误诊治。在诊断欠清楚时,医生用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多能明确诊断。此期瘤性 乳腺肿块的处理原则为:①肯定为良性肿瘤者,妊娠3个月内发现者宜切除;妊娠中、末期发现者可进行适度观察;哺乳期发现者,应停止该侧乳房哺乳,观察2周 以上,如体积无明显变化可暂缓治疗,如肿瘤生长迅速,应回乳行手术治疗。②肯定为肿瘤,而良、恶性不明者,除妊娠终末期,均应争取手术切除行病理检查,妊 娠终末期病人可于产后行手术切除并作病理检查。③肯定为恶性肿瘤者,妊娠早、中期宜终止妊娠进行治疗;妊娠末期宜行剖宫产并行乳腺肿瘤手术治疗;哺乳期应 回乳进行治疗。


本栏目文字内容版权属于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(山东省肿瘤医院),如有引用,请注明“引用自山东省肿瘤医院(http://www.sd-cancer.com/)”。

点击数:2019